2012年全省民族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
1月13日上午,2012年全省民族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和云南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回顾总结2011年、研究部署2012年的全省民族工作。

会议现场1
省政府副省长刘平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马开贤出席会议,省民委主任王承才作工作报告,省民委副主任岩秒主持会议。省人大民委、省委统战部等33个省级有关部门,16个州市政府民族工作分管领导及各州市民族工作部门负责人,省民委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等150余人参加了会议。

省政府副省长刘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平副省长在讲话中指出,2012年是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关键一年,要着重抓好5项工作:一是要以示范区建设统领全省民族工作,抓紧出台《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强力推进省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示范区工作;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抓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推进兴边富民工程,进一步做好特困民族、散居民族和少数民族深度贫困群体的扶持发展工作;三是要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繁荣发展民族文化事业,大力发展民族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进一步完善民族地区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四是要完善维护团结稳定的长效机制,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五是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省民委主任王承才作工作报告
会上,省民委王承才主任从示范区建设、云南民族工作经验得到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族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调查研究、民委自身建设等9个方面全面总结了2011年的全省民族工作,围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这一中心任务,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繁荣民族文化、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开展具有云南特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研究等9个方面安排部署了2012年的工作。

省民委副主任岩秒主持会议

省民委副主任马春宣读表彰决定
会议对2011年度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优秀单位及完成任务单位、民委系统优秀调研成果、民族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省民委主任王承才与云南民族大学负责人、各州市民委(民宗委、民宗局)主任(局长)签订了2012年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

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代表上台领奖

省民委王承才主任与州市民委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会议现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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