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召开《云南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会议
为更好地促进云南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8月23日下午,省民委领导班子、省发改委领导班子及两委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就进一步做好云南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十二五”发展规划进行了全面协商。在前期各少数民族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取得较好成效的基础上,根据8月23日会议精神,省民委张慧星副主任于8月27日下午召集会议,正式启动《云南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称规划)编制工作。
会议传达了8月23日会议精神,强调了编制规划的重要意义,对编写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和时间要求。会上,张慧星副主任从如何把握好国家大政方针到如何做好编制细节方面的技术工作等方面,一一作了分析讲解,并着重提了三点要求:
一、准确把握国情、省情的深刻变化
从全国来看,“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从全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情况来看,却有着不同于全国情况的鲜明特征,当前云南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进入了有史以来最好的发展机遇期。从成绩来看,是民族地区发展最快、发展质量最好、少数民族群众获得实惠最大的时期;从问题来看,是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发展差距拉得最大、特殊困难问题暴露最密集,保持团结稳定和反西化反渗透反分裂任务最重的时期;从机遇来看,是民族地区面临发展机遇最多、发展环境最好、获得支持最多、中央领导关注密度最高的时期;从任务来看,是民族工作的重心从农村、民族自治地方为主转向农村与城市并重、聚居地区与散居地区并重、民族地区发展战略需要进一步优化的时期。准确把握这些变化,对确保规划的方向性、政策性和可操作性具有重要意义。
二、认真研究西部大开发的方针政策及其他相关政策
认真研究既有的政策,是编制好规划的重要基础,也是规划在将来能够得到实施的重要保障。
一是要认真研究西部大开发的政策及国家和省出台的相关政策,深入分析其中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特殊政策,把普惠政策和特殊倾斜政策结合起来综合运用。
二是要与全省“十二五”规划目标和内容相衔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所有建设内容,如果不体现、分解、落实到全省的各个专项规划之中,就很难落到实处。因此,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做好和省发改委等部门的动态衔接,使规划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都有既有的资金渠道支持,确保在“十二五”期间得到实施。
三是要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规划要体现战略性、前瞻性和指导性,更要体现现实性和针对性。要把加快解决发展的薄弱环节、解决制约近期和中长期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规划的主要任务、规划指标和重点工程设置的首要考虑因素。
四是要体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十二五”时期鲜明的时代特征。在指标选择、指标体系设计上,要围绕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公共服务、结构调整、科技创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研究提出相关目标,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三、着力研究事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重大工程
重大工程的确定,是“十二五”时期云南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依托。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出台的重大政策,紧紧围绕国家民委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民族地区各族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科学合理设定工程项目,使“十二五”时期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获得更加实在的支持,切实加快发展步伐。
张慧星副主任强调,对于国家来说,“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对于我省来说,“十二五”时期是云南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发展的攻坚时期,是全面加快发展速度、加速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减少贫困人口的关键时期。我们的规划要围绕全省民族地区不同于全国的这一特点,集中力量解决加快发展、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问题;同时,要认真总结过去的成功经验,体现民族工作的亮点,研究出新的民族工作方面的重大政策,打造出民字号的在全国有影响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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