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召开市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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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10年08月13日 来源:昆明市民委 【打印文章】
近日,昆明市召开中共昆明市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昆明市贯彻国务院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云南省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下简称“两个会议”)精神。与会同志认真学习了“两个会议”精神,听取了昆明市民委主任、市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忠德召开昆明市民族工作两个会议筹备工作的情况汇报,昆明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金志伟、昆明市副市长赵德光分别作了重要指示。
一、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市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市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做好筹备工作,于11月中旬召开昆明市民族工作两个会议。
二、昆明市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要重点起草好《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决定(草案)》、《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草案)》,并交昆明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
三、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在全社会营造自觉维护民族团结、构建和谐昆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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